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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推出25条举措促“双创”深入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来源:河北日报

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石家庄推出25条举措促“双创”深入发展

近日,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从6方面提出25条具体举措,着力完善机制,突破瓶颈制约,释放“双创”潜能,优化“双创”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市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提供强劲支撑。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价值专利技术资本化和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积极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和专利权投资入股试点。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面向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活动。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培育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高新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平台,立足京津冀,面向全国,整合集成高新技术产品标准资源、政策资源、技术资源和金融资源,为高新技术产品提供从检测认证到推广使用的一站式服务交易体系。

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上市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鼓励科技支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结合本市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推动财政科技资金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扶持大学生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和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国家、省在该市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设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大型企业开放制造资源,提升“双创”能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打造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步伐,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方便快捷、运行高效的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和多层次、多元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办法,提高科研人员从市级科研经费中领取绩效奖励比例;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明确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项目结余资金按照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赋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更加宽泛的科技成果的处置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领衔科技专家更大的科研经费支配权、研究人员聘用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科研设备购置权。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负面清单”“承诺制”等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明确审查流程和责任主体,全面实施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市县设立专业化行政审批机构,建立“一章审批、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口登记注册、限时办结,加快工商登记电子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制,取消环评编制前置条件,取消试生产审批手续,实行试生产备案制。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进国家、省双创示范基地及各类专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试验、示范经验,引领全市“双创”蓬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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