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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商关系总体上处于良性互动状态,但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一些领域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不健康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官商勾结现象有所收敛。但是,在一些党政干部中又出现了不敢担当、不愿与企业家联系交往的现象。如何处理好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不少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面临的一道“难题”,也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鲜明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再次重申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第一次提出了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强调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这些重要论断,既指明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立场,又及时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出了光明前景,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建立健康良好的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在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前提下,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官员与商人之间的关系,按照“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的要求,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府应做好五项工作

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三个平等”原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强各涉企数据平台和信息整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提速、提质、提效。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对企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流程公开、决策透明、结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惠企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好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惠企减负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要通过技术创新带动产品创新和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努力将价值链向研发、标准制定、销售服务等方面拓展,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开发新技术、涉足新领域、推出新产品,通过产品创新引领消费创新。

第三,畅通政商沟通机制,落实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县级领导、各乡镇负责人和各涉企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联系服务大型企业、重点企业和“三高”企业。畅通政府和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普及,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多手段宣传和解读政策法规知识,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到位。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和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及时掌握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内部惩戒机制,约束失信和防治腐败行为,指导企业健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第四,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促进政商关系健康发展。要以改革为先导,以法治为支撑,以服务为要义,以制度为根本,以监督为保障,继续深化“放管服”等改革。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依法执政、依规办事,强化制度约束,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要素支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化、公开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还要担负起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领导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行为底线,与企业家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形成“各守其志、各守本分,亲情常在、清气长存”政商交往准则。

第五,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按照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标本兼治的六项原则,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为广大民营企业安心专心用心谋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尊重创新创业者的良好环境,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另外,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示范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干部应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公私分明。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就是利用手中公权力牟取私利。拿下一个官员,跑掉一批商人;查出一个不法商人,牵出一批官员的例子比比皆是。政商交往要有度,要讲规矩,这种交往应该是君子之交,可以“近”但不能“黏”,既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依附关系,又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买办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的酒肉朋友关系。官商交往必须要界限分明、彼此清白。

二要坚持亲而不疏。“亲”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主动服务企业,一心一意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推进为企服务。构建良性的政商关系,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怀着真诚坦荡之心与企业打交道。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陡增的情况下,更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做企业家的娘家人,理直气壮地亲商、安商、护商,为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铺设便道、加油鼓劲,努力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三要坚持清而不浊。“清”就是领导干部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要坚守法纪底线,这样才能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时强调的那样,“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要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坚决杜绝低俗的投桃报李行为”,官商交往要有道、有度,要平淡如水,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同时,领导干部还要管好“身边人”,严防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利用自身“影响力”经商办企、投资入股的行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家可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要“立高位”。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广大企业家在谋划发展、布局产业方面,应该站在政治高度去思考,全局高度去谋划,战略高度去定位,前瞻高度去布局,创新高度去规划。时刻关注政府重点发展方向,将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做到不焦躁、不灰心、不动摇,安心、专心、用心创业创新,培育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这样才能抢占政策支持的“头班车”,坐上产业发展的“头等舱”,获取政府关注与重视的“金交椅”。

二是要“攀高亲”。未来以市场化为主体的各种协会、商会、联盟将成为政府重点课题、项目、政策、资金等资源输出的关键承接载体,各领域企业应结合专长采取搭建高端平台、联合高端机构、建立高端组织、借助高端资源等方式,积极通过自身创建与攀附“高亲”的形式,做好承接政府政策“惠泽”的平台。

三是要“引高人”。对于广大企业来说,要想抢先获得政府的支持,必须在行业内占据“领导”或“领袖”地位,如技术处于创新领先,创新模式处于市场先导,管理水平与经验可全局推广,发展速度与规模处于行业“老大”等。说白了就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瞄准行业前沿,选准发展方向,加强自主创新,推动健康发展。此外,企业要切实转变“跟在政府后、围着政府转”的思维,破除等政策、靠关系、要项目的被动消极思想,要立足自身优势,培养和引进业内专业人才,大胆闯市场、蹚路子,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

四是要“用高招”。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惩治钱权交易等非正常政商关系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与市场之间、政策与企业之间的“鸿沟”会越来越清晰、分明。因此,如何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安全平台”,并实现政商需求与资源的“绿色化转换”,是处理好新形势下良好政商关系的关键。

五是要“谋高效”。健康的政商关系要遵循“共荣、共赢”的原则,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企业自身寻求快速地发展,通过占据产业技术高地(创建技术研发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从而抢占产业发展先机(形成产业发展集群或园区、成为产业龙头或领袖企业等),进而使企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勇担社会责任的“脊梁”(安置职工就业、贡献财政税收、奉献优质产品、建设良好文化等)。如此一来,企业必将获得政府的肯定、重视及政策的倾斜,建立积极、健康、向上的政商关系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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