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处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3日 来源:
(一)负责全省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等信息产业管理工作,负责联系通信行业;
(二)研究拟订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负责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
(四)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
(五)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推进国家和省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六)负责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七)负责推进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三网融合;协助推动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
(八)承担河北省无线局域网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云计算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